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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初中

发布日期:2022-04-08 20:42:26

《追风筝的人》清新自然,以新写实的笔法,诉说着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它不仅仅展示了一个人的心灵成长史,也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灵魂史,一个国家的苦难史。这部小说流畅自然,就像一条清澈的河流,却奔腾着人性的激情,蕴含着阿富汗斯坦这个古老国家丰富的灵魂,激荡着善与恶的潜流撞击。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

虽然这本书曾经被"快乐大本营"里宣传过,但是今日,我还是忍不住要向大家介绍起这本书来,因为它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本书作者是卡勒德·胡赛尼,他在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具说本书里有他的自传。书中主要讲了12岁阿富汉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追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偷盗的事情,是阿米尔干的,哈桑不忍心看到他受惩罚,虽然明知道他背叛了自己,还是与往常一样,替他顶了"罪名".在被冤枉的情况下,哈桑最终还是走了。是阿米尔逼走了哈桑,使阿米尔非常自责。在为哈桑尽最后一点心力时,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在最后一次的追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回想起了哈桑。张开双臂,迎风而跑。追吧,孩子,这次是为哈桑而追……

读完这本书,哈桑的忠诚让我感动,同时还有他们的友谊。即使是主仆关系,即使是阿米尔背叛了他,可是哈桑的忠诚仍然不变,宁愿自己吃苦也要守护"我".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多次出现在这本书中,可我每每读到这儿时我都会深受感动,是啊,这一句短短的句子里包含了多么深的含义啊!这不仅仅是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更是哈桑对阿米尔的信任。

其实,文中的风筝不仅仅是指的本意,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于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不管它的意义是什么,它总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合上这本书,我不得不闭上眼睛仔细斟酌一下书中的精华所在。作者用细腻的写法写出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虽然没有直接说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但是通过描写,更加加深了我们对这本书的印象,看上去轻笔淡描,却令人回萦难忘。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写的那么细腻,那么感人。即使是在面对过于强大的黑暗势力的时候,善良的人们却从不放弃希望!这是一个来自阿富汗地区的美籍作家,在小说中,更可以看到作为一个因和战乱而陷于水深火热的国家中的人民,他们在黑暗的天空里依然保留了能够照亮天空和指引方向的星辰之光。

一开始,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本小说的,题目就叫做《为你,千千万万遍》。当时就很想读到这本书。后来,当我有机会亲自阅读的时候,心中涌起了太多美好的希望。

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这是一个有些残酷的故事。从最初的哈恩的承诺,到最后主人公完成自我的救赎中,我看到了人性的重生。《追风筝的人》的故事背景是真实的,正因为真实,所以才会那么的感人至深。在小说中,哈恩的忠诚、与米尔少爷之间的友谊也让我感到人性的温暖,而阿富汗地区的各种残酷的现实,让我对于这个世界上的悲苦有着深深的悲悯。哈恩的孩子的不幸遭遇更是让我一度有落泪的冲动。

追风筝的人,就像我们在追逐的那些美好的希望一样,有时我们为了自己重要的人而不顾一路荆棘,无畏向前;有时我们为了涤荡自己的灵魂,将目光集中在那美丽的“风筝”之上,在痛苦中寻找到通向幸福的那个方向。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已经是深夜两点,四周一片寂静,我依然无法入睡。我仿佛刚刚从一座人间地狱狼狈逃出,心还在慌乱中簌簌发抖。在具有浓厚异域风情的中东音乐渐渐远去声中,火红的石榴暗淡了,一只飞舞的蓝色风筝在旋转中急速坠落,一个小男孩飞奔过一个又一个街巷,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他要去为他的小伙伴追那只即将坠落的风筝。到了街道的拐角处他转身,双手放在嘴边,大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就是他特有的哈桑式微笑——憨厚,羞涩,然而这笑却锥人心痛。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

朝阳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故事。乌云压头而至,我坐在幽暗处,闭着眼,带着淡淡的伤怀,回忆起文章的内容:多么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

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

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塔利班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中国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塔利班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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