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云
女,台湾省人,1952年生。1974年台湾师范大学体育系、1978年台湾师范大学体育研究所毕业。1978年任台湾当局 “教育部体育司”科员,1983年任“教育部国际体育司”科长。1984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深造,1987年获该校教育学与运动学博士学位。1985年被国际体育健康及休闲教育协会选为远东地区执行委员。返台后任台湾当局“教育部”专门委员,1988年任体育司副司长,1989年9月升任体育司司长。1990年3月当选为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1996年体育司升格为“体育委员会”后,出任该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1993年8月、1997年8月先后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