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珮
号德玉,青海循化人,1907年生。先后毕业于陆军大学将官班第四期、“国防研究院”、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第二期及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三期。曾任青海省大通县县长。后历任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专员,陆军新编第三军参谋处处长、秘书长,集团军总司令部少将高级参谋,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青海省政府驻汉、渝、京办事处处长。抗日战争末期,曾负责接洽修筑青藏公路事宜。1946年后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同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后又任国防委员会召集委员。1949年7月任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驻广州办事处处长。兰州战役失败后,9月2日乘飞机逃到广州,后去台湾。后递补为台湾当局“立法委员”。1969年3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党务顾问。1981年3月、1988年7月分别被聘任为第十二、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1992年3月18日在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