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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国简介_于定国人物生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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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国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郡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北)人。郯县是郯国故地,郯国是少昊的后裔建立的一个小国,后被越国吞灭; 秦汉时期为东海郡郡府所在地。郯县虽非大都通邑,却也小有名气。这方水土也曾哺育出一批名人,于定国和他父亲便是人中豪杰。

于定国的父亲,人称“于公”,起初在郯县做狱史——一个管理监狱的小吏,后来被提拔到郡里任决曹,负责审理案狱。于公执法公正,经他审判的案子,罪犯死而无憾。在他审理的案件中,最为有名的是“东海孝妇”一案。

这位女子是东海郡人,极为孝顺,人称“东海孝妇”,其姓氏却被人遗忘了。孝妇年轻守寡,膝下无子亦无女,与婆婆同居,很是孝敬。婆婆念她年轻,劝她再嫁,她总是不肯,要侍养婆婆,养老送终。婆婆对邻人说: “儿媳为了侍养我不改嫁, 她还年轻, 我老了, 还要牵累她, 如何是好! ”邻人亦无良策,唯有陪着她叹息。为了儿媳的幸福,婆婆觉得只有尽快结束自己的性命。几天后,趁儿媳不在家,她上吊自尽了。

婆婆有个女儿,已经出嫁,闻悉噩耗,遂断定是孝妇下的毒手,向官府控告。官府逮捕孝妇,严刑拷问,孝妇屈打成招。

案卷送到于公处,于公断定: 孝妇侍养婆婆已10多年,以孝顺著称,决不会杀害婆婆。然而,郡守却认定孝妇是凶手,要判她死刑,于公力争,太守不听。于公抱着判决书,放声大哭,辞官而去。

孝妇被押赴刑场处死了。

郡中大旱三年,草木枯死。

太守任满调走,新太守上任,占卜郡中何以会有如此大旱,于公闻讯,前去郡府,对新太守说: “孝妇死的冤枉,大旱的根源大概在乎此。”于是,新太守杀牛亲祭孝妇,旌表其墓。据说,天立下大雨,草木复苏。

东海郡由此更加敬重于公, 为他立生祠, 号曰“于公祠”。

后来,这事屡加演义,东海孝妇的故事遂成为中国民间文学中的悲壮的一幕。于公成了妇孺皆知的“青天老爷”。

于定国少时便师从父亲诵习律令,于公成了他的启蒙老师。于定国聪睿,颇得父亲真传。像父亲一样,他入仕后也做了狱史、决曹,他也像父亲一样执法公允。于氏父子名闻天下。不久,于定国被擢为国家最高执法官廷尉的属吏。于定国离开了东海郡,来到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

初至京师为官,于定国便显示出非凡的才干,在审理一起谋反案中,他的才智大令同行和上司佩服,被提升为侍御史。侍御史隶属御史中丞,受理公卿奏事,举劾非法,职权颇重。不久,又升任御史中丞,这是一个外督十三州刺史,内领十五员侍御史的高级监察官。

刚刚上任,朝廷便发生重大变故: 21岁的当朝天子昭帝驾崩。昭帝无子,辅政大臣霍光拥立昭帝的侄儿、昌邑王刘贺为帝。这刘贺乃昏庸荒淫之辈,初登帝位还有所顾忌,装模作样,不久便原形毕露,荒淫起来。

作为一名高级监察官,一个臣子,于定国既要督察百官,亦须谏言皇上的过失。他上书直谏,刘贺视若罔闻。

执政大臣霍光等人不能容忍昏君在上,奏明上官皇太后,废黜刘贺,另立武帝曾孙刘询为帝,是为宣帝。

宣帝登极,对凡是劝谏过刘贺者,皆加官晋级,于定国升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评议朝政得失; 尚书乃皇帝的文书官,平尚书事即平定、管理尚书事务。自汉昭帝以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成为最高决策机构,参与尚书事务者,权力极大。时任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者,乃霍光。宣帝是他拥立的,他的名份是臣子,职权却凌驾于宣帝之上。于定国精明强干,颇得霍光信用。

第四年上,即本始三年(前71),于定国被擢为职司上林苑等事务的水衡都尉。后又被破格擢为廷尉。

于定国成为九卿之一。他自幼诵习律令,通晓法律,擅长审理案狱,但他不懂儒经,此为一大缺憾。自汉武帝以来,儒学被定为一尊,儒经成为治国方针。为宦之人皆需通晓儒经。于定国深知自己缺少儒学修养,遂拜师诵习《春秋》,他手执经卷,北面备弟子礼,谦虚问学。凡是儒士,他皆敬重,即使是贫寒的儒生,从他身边走过,他也下车施礼。儒、法双修,使他名声更振,朝野上下,无不称道。

于定国审判案狱,谨慎小心; 务求公允。若案子定罪可轻可重,则从轻发落; 对于鳏寡孤独,尤加宽容。经他审理的案子,犯人没有冤言。他被公认为汉开国以来的第二位最杰出的廷尉——第一位是张释之。

于定国做了整整18年廷尉。有汉一代,任职如此之久者,绝无仅有。

甘露二年(前52)五月,于定国被擢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

第二年三月,丞相黄霸病死。五月,于定国被任命为丞相,封西平侯。

这时霍光早已死去,霍氏势力已被铲除,亲政的宣帝对于定国颇为依重。宣帝治国,推重霸王道杂之,即兼用儒、法,德、刑并重。而于定国儒、法双修,正合宣帝口味。

任相第三年上,宣帝驾崩,皇太子刘奭即位,是为元帝。

于定国乃前朝重臣,元帝颇为敬重。

此时,大司马为史高,御史大夫乃陈万年。史高是以外戚身份任大司马的,没多少才干。御史大夫乃丞相副贰,而陈万年又极为谦让,不与人争。朝政大事决于于定国,陈万年仅随声附和几句而已。

这种局面维持了整整八个春秋。

第九年,陈万年病死,长信少府贡出任御史大夫。这位来自琅琊(郡治东武,今山东诸城)的著名儒士精明超人,尽管他位次于定国,却不肯随声附和,常常与于定国论辩。于定国是位老臣,为政经验丰富,故虽然贡禹持有异议,但元帝往往采纳于定国的建议。

元帝聪明多才艺,然优柔寡断,非治国之明君。大汉帝国各种潜伏的危机到他君临天下时暴露出来,加上中原一带自然灾害不断,黎民纷纷破产,成群结队拥入长安及其附近地区,扰乱了关中的统治秩序。元帝惶恐,三番五次召见于定国,责问他身为丞相,何以竟使天下如此。于定国谢罪,与皇上商定了一些救急措施:

第一,皇上减损用度,节省资财赈济灾民。

第二,赐天下孝悌、力田和鳏寡孤独布帛。

第三,废止盐铁官营,让利于民。

第四,约法省禁,废止律令70余条。

这些措施对缓解危机多少起了点作用,但极为有限。危机的根源是官吏贪残,豪强地主兼并农田,而救急措施没有触动官吏、地主的利益,故危机是不可能缓解的。

实际上,元帝虽然一再减膳、省乐,一副救世君主的样子,不过装模作样而已。就在饥民遍地的岁月,他兴师动众,去河东祭祀后土神,劳民伤财,所费不赀。

然而,他不反躬自省,却把危机迟迟不能缓解的罪责推到于定国头上,屡屡降诏责斥。于定国实在无妙方良策,只好托言有病上疏辞职。元帝见状,下诏宽慰,要他留任。于定国以年老体弱有病为由力辞,元帝遂加诏准,赐他四匹马拉的舒适豪华的车子一辆,黄60斤,让他回长安的府第休养。

这是永光元年(前43)十一月的事。

于定国回到了府第,安度晚年,数岁后病死,享年70岁,谥为“安侯”。

于定国嗜酒豪饮,据说能连喝数石而不醉。汉时一石约合今90多斤。一个人再能喝也喝不了数石,显然有些夸张。但于定国的酒量闻名天下,却诚非虚也。

于定国的儿子于永颇有父风,嗜酒好饮,但不奉法度。直到30岁上,才幡然悔过,折节修行,累官至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尚宣帝女儿馆陶长公主刘施。成帝欲拜他为相,于永却不幸病逝。

于永的儿子于恬,却是个不肖之徒,浪荡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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