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军事思想
《老子》又称《道德经》,相传为老聃所著。老聃,字伯阳,春秋末期楚国人,约与孔子同时,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对《老子》一书的成书年代、学术界的意见有很大分歧,我们认为,《老子》书中的个别文字虽然带有战国色彩,但就书的总体思想来看,应该承认它所反映的主要是春秋晚期的社会思想。
在中国历史上,《老子》曾被人称为兵书,唐王真说:《老子》“五千之言……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宋苏辙也说:“……此几于用智也,与管仲、孙武何异?”应该说,《老子》本身不是兵书,而是哲学著作,但《老子》是对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成败、存亡、祸福”现象的理论总结,这就必须涉及到对军事活动的认识,因此,其中含有较丰富的军事思想是自然的。
1.认为“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老子》较早地探讨了战争起因的问题。它认为社会上之所以会出现战争不休的现象,完全是由统治者的贪得无厌的欲望引起的。“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为此,《老子》向当时的统治者发出警告说,“故知足之足,恒足矣。”
老子看到了战争的严重后果,指出战争一是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二是造成很多人的伤亡:“杀人之众”。因此,老子认为战争是不吉利的事物,“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故有道者不处”。表明老子对战争持基本反对和否定的态度。
但老子也承认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战争,即“不得已而用之”。但是,就是在“不得已而用”的情况下,老子认为也不应该对战争进行赞扬,更不能以兵逞强,而应“恬淡为上”。他说:“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是谓果而勿强。”所谓“果”是指胜利。如果因为战争中取胜而得意,这实际是以杀人为乐事,“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总的来说,老子对战争的基本态度是主张“以道佐人主”,反对“以兵强天下”。
2.“善胜敌者不与”。从“坏以兵强于天下”的基本观点出发,老子提出在作战指导上所应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为“善胜敌者不与。”他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所谓“不与”,即不和敌人作正面的交战。这一思想和孙武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的思想有一致之处。但老子同时又强调“不争”、“无为”、“不争而善胜”,“无为故无败”,甚至说:“以无事取天下”,这就走向了片面。
3.“不敢为天下先”的后发制人的思想。在作战指导上,老子提出后发制人,以退为进的原则。他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这些原理应用到军事领域,其含义就是:要战胜敌方,首先要进行退却防御,然后再寻找时机进攻。所以,他说:“进道若退”,如果只顾进攻,便会陷入死路,“舍其后,且先,则必死矣。”不过,另一方面老子又过分拘泥于后发制人的观点、主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只注重防御,而不敢实行有利的进攻,这就把后发制人的作战原则凝固消极化了。
4.“祸莫大于轻敌”。老子强调在战争中要防止出现“轻敌”的思想。指出:“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矣。”敌我兵力相等,哀兵一方之所以取胜,就是因为它能有意甘心于居处不利的位置,从而引起警戒,激起斗志。全力以赴,战胜敌方。
5.“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奇”、“正”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史上一对极为重要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一对范畴的内容都有所变化和发展。在老子这里,还没有把“正”范畴运用到“用兵”方面,而是作为“治国”,即政治范畴看待的。运用“奇”、“正”的范畴,把“用兵”和“治国”在方法上的不同作了区别,体现了他对军事活动和政治活动不同特点的认识。同时,老子看到了“奇”、“正”之间的相互转化关系,提出了“正复为奇”的命题。尽管老子对“奇”、“正”范畴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以奇用兵”还没有作出具体的解释,但他提出“奇”、“正”范畴和“正复为奇”的命题,这对于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充实与发展是具有深远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