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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著作《司马法》的军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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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法》约成书于战国中期,作者已不可详考。全书现存五篇,其军事思想是很有特色的。

“以战止战”的战争观《司马法》认为进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不义”,“诛有罪”。因此,对于那些能“安人”、“爱其民”和制止侵略的战争,《司马法》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它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思想。《司马法·仁本》中说:“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显而易见,《司马法》并不简单地否定一切战争,它赞成“杀人安人”,“攻其国,爱其民”这一类正义战争,并主张用它去制止那些出于“争利”狭隘目的的侵略战争。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从当时的战争实践中认识到,平时如果忘记了战争的存在,放松战争准备工作,国家就有被灭亡的危险。对于怎样搞好战备工作,《司马法》也提出具体的措施:首先,要“阜财”,即广集资财,做到“众有有,因生美”,使民众富足,国力充实。从而为战争准备好物质基础;其次,要“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即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支部队兵员充实而且战法熟练。其三,“求厥技”,即收罗有专门军事技能的人才。

“以仁为本,以义治之”。《司马法》十分重视军事教育的作用。认为:“士不先教,不可用也。”在教育内容上,《司马法》强调简明扼要,“教极省”,并提出以新兴地主阶级的“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来教育和培养军队,“六德以时合教”。《司马法》还充分认识到制造精良的武器装备在军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军队“以甲固,以兵(器)胜”,如果武器装备精良,往往可以使己方实力由弱转强:“凡车马坚,甲兵利,轻乃重”。它特别强调当发现敌人使用新式兵器时,应该尽快仿效制造,以保证自己与敌在兵器方面保持平衡:“见物与侔,是谓两之”。

“相为轻重”的作战指导。“轻”和“重”是《司马法》军事思想中的两个重要范畴,在不同之处有着不同的含义。在作战指导方面,主要是指如何正确使用兵力的问题。《司马法》认为战争就是敌对双方互相使用不同兵力的较量:“故战相为轻重”。关于兵力具体使用问题。《司马法》提出了“以重行轻则战”的原则,认为:“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意谓,用小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可能有危险,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大部队不可能成功,用小部队对付敌人的大部队要失败,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要迅速决战。这实际上就是主张集中兵力,以强击弱。《司马法》进一步认为即使在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的情况下,也不能一次性把全部兵力投入到战斗中,而应留有预备队,以便应付各种突然变故的发生。否则就难免有危险:“重进勿尽,凡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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