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以来苏联伦理学界提出的共产主义道德的一个原则。它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继续和发展,它是人道主义的最高形式。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生产主要为充分满足劳动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的目的性、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 “朋友、同志和兄弟” 的关系等,则是共产主义人道主义的客观基础。
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 “共产主义则是以扬弃私有财产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4页)。苏联А·И·季塔连科教授认为共产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内容是:
(1)共产主义人道主义是普遍的人道主义。它要求尊敬并积极帮助和爱护所有的人,认为每一个人都具有共同享受幸福的权利。
(2)共产主义人道主义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现实可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就是为人而斗争,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斗争,为反对一切丑化人的生活的现象而斗争,即为反对资本主义及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流毒而斗争。在这场斗争中不仅要求热爱人民,而且要求仇恨与人民为敌的人、作恶多端的人。
(3)共产主义人道主义也要求人们准备在敌人公开入侵时拿起武器捍卫社会主义祖国的独立和自由,要求与人们的行为和意识中、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活动中、社会生产组织中的资本主义残余进行始终不渝的斗争。腐蚀人们的旧习惯、官僚主义、贪污、盗窃、民族主义和其他各种反社会行为,都会产生社会寄生的现象和损人利己的倾向。也许,社会道德关系败坏的最令人不能容忍的形式,使某些领导人为私利而滥用职权。在下属看来,任何领导人都代表政权,所以他们的不公道行为特别有害,因为他们的行为可能被认为是制度的不公道。与共产主义道德的这些反面人物进行不妥协的斗争,是人道主义在社会发展现阶段上的极其重要的表现。
(4)推翻和消灭资本主义,争取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争取社会主义社会进一步向共产主义前进的革命斗争,这就是现代人道主义活动的主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道主义的行为目标,首先体现在为公共幸福而进行的认真劳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