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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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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的结局是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这完全是慈禧、李鸿章的避战、卖国路线造成的。正当冯子材等人乘镇南关——谅山大捷的有利形势,团结各路大军,准备与越南爱国军民同心协力,光复越南大好河山之际,清政府却命令中国军队于4月7日全线停战撤兵。李鸿章把前线将士用鲜血换来的胜利,作为他媚外求和的筹码,向清政府建议: “当借谅山一胜之威,与缔和约,则法人不再妄求。” 清政府接受了李鸿章的这一建议。前线将士接到停战诏书,无不拔剑斫地,愤恨已极。冯子材不得不挥泪班师,将军队撤回中国边境。

1885年6月9日,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正式签订 《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 《中法新约》。主要内容有:(一) 中国承认越南是法国的保护国,确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条约; (二) 在中越边界保胜以上和谅山以北指定两处为通商地点,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 (三) 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贸易的进出口税率; (四) 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同法国商办; (五) 法国撤走在基隆、澎湖的军队。从此,法国势力侵入我国云南、广西,还首次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

在马江海战中丧师辱国的清朝官吏,在爱国官兵和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下,也得到了一定的惩处: 舰队指挥官张成被判死刑,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张兆栋、福建会办海防大臣张佩纶 “即行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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