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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将每年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这是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后设立的首个法定节日。1959年3月28日,在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发动武装叛乱后,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从而揭开了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当家做主人的序幕,西藏实现了从黑暗走向光明的伟大历史跨越。
1959年之前的西藏
旧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
民主改革前,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1959年,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的斗篷100多件。
旧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0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1/4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
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旧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农奴世世代代依附领主,被束缚在庄园的土地上。凡是人力和畜力能种地的,一律得种差地,并支乌拉差役。农奴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收回牲畜、农具、差地,沦落为奴隶。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支配,可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正如当时的民谚所说:“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做主的权利。”
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严重窒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得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世纪中叶,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劳动工具得不到改进,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维艰。西藏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广大农奴为摆脱绝境不断发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曾指出:“大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得毁灭。”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北平、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后相继以和平方式实现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西藏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并于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4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停滞的局面,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
《十七条协议》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对《十七条协议》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该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十四世达赖喇嘛于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954年,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四世达赖喇嘛在会上发言,充分肯定3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取得的成绩,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热烈拥护。1956年4月22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时再次肯定《十七条协议》使西藏人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改革西藏社会制度是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的应有之义。《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西藏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但是,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容的政策,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实际,又作出“六年不改”的决定,等待西藏上层的觉悟。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强调6年不改,六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1967年)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根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直至发动武装叛乱。1952年三、四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发动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破坏交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到处抢掠财物,杀戮干部,残害人民,奸淫妇女。
对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做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挑起武装叛乱
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了全面武装叛乱。
2月7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主动向西藏军区副司令员邓少东等提出:“听说西藏军区文工团在内地学习回来后演出的节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请你们给安排一下。”邓少东等当即表示欢迎,并请达赖确定演出时间、地点,同时将达赖的这一愿望告诉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索康等噶伦和达赖的副官长帕拉土登为登等人。3月8日,达赖确定3月10日下午3时到西藏军区礼堂看演出。3月9日晚,拉萨米本(管理拉萨老城区治安的官员,相当于现在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长)却煽动市民说:达赖喇嘛明天要去军区赴宴、看戏,汉人准备了飞机,要把达赖喇嘛劫往北京;每家都要派人到达赖喇嘛驻地罗布林卡请愿,请求他不要去军区看戏。次日晨,叛乱分子胁迫2000多人去罗布林卡,散布“军区要毒死达赖喇嘛”的谣言,呼喊“西藏独立”、“赶走汉人”的口号。叛乱分子还打伤西藏地方政府卸任噶伦、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才旺仁增,用石头将爱国进步人士、自治区筹委会委员堪穷帕巴拉索朗降措活活打死,并拴在马尾上拖尸到市中心示众。随后,叛乱头目连续召开所谓“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宣布“西藏独立”,全面发动武装叛乱。
虽然罗布林卡受到叛乱分子控制,同达赖喇嘛的联系十分困难,中央驻西藏代理代表谭冠三仍设法通过爱国人士先后于3月10日、11日和15日给达赖喇嘛三封信。谭冠三在信中表示体谅达赖喇嘛的处境,关心他的安全,并指出叛乱分子猖獗地进行军事挑衅,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达赖喇嘛亦于3月11日、12日和16日先后给谭冠三复信三封。信中说:“反动的坏分子们正借口保护我的安全而进行危害我的活动,对此我正设法平息。”“反动集团的违法行为,使我无限忧伤……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在16日的信中,他还表示,已对地方政府官员等进行了“教育”和“严厉的指责”,并表示几天后还可能到军区去。但是,3月17日夜,达赖喇嘛与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一起逃离拉萨,前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在拉萨的党政军机关发动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只有1000余人的解放军,仅用两天时间,便一举歼灭了集结在拉萨地区的叛乱武装,平息了拉萨的叛乱。之后,又继续迅速平息了西藏其他地区的叛乱活动。
正如毛泽东主席指出的:“达赖要叛乱的阴谋从1955年由北京回去后就开始了。1957年初他从印度回来,到1958年布置了两年。”1959年逃亡国外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更是公然成立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公开宣布“西藏独立”,重新组建叛乱武装,在中国边境进行多年的军事袭扰,在国际上长期从事反华活动,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策动多起骚乱事件,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一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据西方某媒体1971年1月26日报道,1957年2月,某国情报机构在太平洋某岛训练了“四水六岗”叛乱分子。从1956年到1957年,该情报机构先后遴选了170多名叛乱分子到该国的“康巴游击队员训练基地”受训。接受训练后的数百名藏人被空投回西藏,随身配备了手提机枪,脖子上还挂着装有达赖相片的小金盒。该情报机构共训练了2000名西藏人游击队。1958年7月和1959年2月,该情报机构向“四水六岗”叛乱武装进行了两次武器空投,包括403支步枪、20挺轻机枪和60箱手榴弹,以及几口袋印度卢比。1958年11月,该情报机构通过所谓“麦克马洪线”以南印度占领区,向山南叛军运送了226驮武器装备。次年1月,又通过尼泊尔运入40驮物资,经协噶尔运给山南叛乱武装。该情报机构先后对康区叛军进行了30多次空投,投下的物资多达250吨,包括近万支M-1步枪、冲锋枪等枪械以及轻便的52式57mm无后坐力炮和高射机枪。在达赖出逃途中,上述情报机构改装一架飞机沿途空投物资,以无线电与叛乱武装及附近各情报站联络,并将全部逃亡过程记录在案。
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赋予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做主的权利。
1959年6月28日至7月17日,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决议》指出,西藏现行的社会制度是一个反动的、黑暗的、残酷的、野蛮的封建农奴制度,只有实行民主改革,才能解放西藏人民,发展西藏的经济文化,为建设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的西藏奠定基础。
一、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和剥削,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乱后,立即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噶厦政权及其所属的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紧接着,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区开展了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奴役和进行减租减息的“三反双减”运动,在牧区开展了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的“三反两利”运动,在寺庙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特权、反封建剥削和算政治迫害账、算等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的“三反三算”运动,在城镇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制度、反封建剥削、反封建特权和减租减息的“四反双减”运动,并分期分批地对边境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农奴、奴隶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废除了封建制度、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废除了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债务。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
二、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三、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四、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009个乡级政权、283个区级政权,78个县(包括县级区)和8个专区(市)建立了人民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做主的权利。百万翻身农奴和奴隶穿着节日盛装,手捧哈达,兴高采烈地参加投票,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了基层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1965年8月,西藏乡县选举工作完成,有1359个乡、镇进行了基层选举,有567个乡、镇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约92%的地方建立了以翻身农奴和奴隶为主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了正副县长,建立了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占11%多,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从1959年3月到1961年,西藏民主改革经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西藏工作由此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1961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中指出:“社会制度经过改革,从封建农奴制度改变成了农民个体所有制,要安定一个时期”,让劳动人民个体所有制稳定下来,让农牧民的个体经济得到发展,让翻身农奴群众确实体会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西藏的民主改革,是西藏历史上一次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它摧毁了封建农奴制度,改变了生产关系,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在西藏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人人平等,通过公民民主选举建立起了代表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级政权。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得解放,成为国家和西藏地方的主人,实现了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的伟大进步。这一切,成为人民西藏的伟大开端,为西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叛乱,迫使党加快了民主改革的进程,平叛胜利使西藏人民翻身求解放以及一系列相关政治问题得到及早解决,这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