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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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新政权受到旧势力的严重挑战,新中国曾发动了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时间全国大小城镇群情激昂,形成了强大的镇压声势。仅仅用了不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各地对新政权构成威胁的各种旧势力,包括恶霸、地主、惯匪、特务、国民党党团及军警政骨干分子,以及曾经杀害中共人员或给中共造成严重损害的分子,大部分遭到了严厉的惩罚,从而也极大地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牢牢地稳固了新生政权的政治地位,特别是全面改善了许多地区原本十分动荡和混乱的社会秩序。因此,此一运动虽然“杀”、“关”、“管”的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却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多数民众的认可和赞同。当时,人们把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称为“三大运动”。

缘 起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开展一场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主要有三个背景:第一,国民党统治时期,在各地都有一批直接压在百姓头上为非作歹、横行不法的恶霸势力。不少善良的老百姓在他们的欺压下,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这些人是反动统治的重要社会基础,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对他们切齿痛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时还来不及对他们进行全面清理。但只要这些人依然存在,他们的威风没有打下去,有的人继续带着匕首打群架,有的继续开局聚赌和敲诈勒索,有的还或明或暗地对老百姓示威恐吓,民心就无法安定,社会治安就无法保障,各种社会改革就难以顺利推进。第二,国民党势力败退前在大陆上安排留下为数不少的潜伏特务分子,各地也有不少仇视新中国的反动分子,都在伺机破坏。他们在许多地方破坏工厂、铁路,烧毁仓库、民房,散布谣言,杀害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1950年这一年,全国有4万多干部和群众惨遭杀害,广西一省被杀的干部就达3000多人。山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黄祖炎也在一次会议上被反革命分子开枪杀害。第三,旧中国有许多秘密团体,如“一贯道”就有1000万信徒。这些秘密团体之所以存在,主要是因为社会不安定。以后这些团体为日本人所利用,又为蒋介石所利用。新中国成立后,“一贯道”、“九宫道”等反动会道门仍在大肆活动。1950年秋,北京市公安局还成功破获帝国主义间谍秘密测绘地图预谋在国庆节用迫击炮轰击天安门的重大案件。

面对这样严峻的状况,不少地方却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发生了过分宽大的偏向。发生这种偏向在认识上的原因是:有些干部在胜利后骄傲轻敌,以为那么多国民党军队已被消灭,这点残余的反革命分子没有什么了不起,因而麻木不仁,丧失警惕;有的人担心坚决镇压反革命会引起震动和恐慌 ;还有人认为,人民已经胜利了,应该仁慈宽大。这种状况,引起民众的不满。当时担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的彭真在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所作的一次报告中说:

人民责备我们“宽大无边”、“有天无法”,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共产党讲宽大”;“人民政府什么都好,就是对坏人这样客气,看着坏人残害老百姓,不给老百姓做主,不好”。有的工人义愤填膺地质问干部说:“看:我们竞赛几个月,特务放一把火就完蛋了;再不镇压,说什么我们也不竞赛了。”有的说:“政府睡着了, 连敌我都不分。”有的人说政府“姑息养奸,贻害人民”,“简直不像个人民政府的样子”。

彭真的报告尖锐地提出了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各级法院“宽大无边”,导致匪特分子气焰嚣张的情况,不仅推动了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于7月23日联合颁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而且成为此后大规模镇反运动开展的一个重要的根据。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刘少奇和中共中央的再三提示下,各相关部门领导人亦发出了严厉镇压反革命的呼声和要求。

但是,对于上述种种情况,包括刘少奇和相关部门大力镇压的指示及部署,毛泽东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做出相应的指示。如前所述,毛泽东在进城之前就已经再三强调阶级斗争问题,且其始终是暴力革命和阶级专政的最坚决的主张者,包括在中共中央进城前夕,他还在强调:共产党的政权,“对一切反革命分子是独裁、专政、专制”,故必须“肃清全国的反革命分子”。进城后,他更是公开声明:对反动派只有暴力和专制,绝不施仁政,“或者把老虎打死,或者被老虎吃掉,二者必居其一”。因此,毛泽东不可能不重视镇压反革命的问题。

毛泽东为什么对这个时候开展镇反运动不甚积极?这是因为,时机还不够成熟。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报告,在书面报告中他鲜明地肯定了镇压反革命的极端必要性,指出:凡是反革命,“都有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在背后策动”,“都是帝国主义的走狗”,对一切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都必须坚决肃清。但是,他同时在口头解释这个报告的思想时,却明确告诉与会者,报告虽然面面俱到,讲了各方面的工作要求,然而,当前一切工作的重心,还是在“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为什么不能把肃清反革命的工作当做重中之重?他做了详尽的解释。他说:第一,“我们已经在北方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今年秋季,我们就要在约有三亿一千万人口这样广大的地区开始土地改革,推翻整个地主阶级。在土地改革中,我们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

高度注重策略的灵活性,是毛泽东政治运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但由此也足以说明,毛泽东绝不是那种墨守陈规的人。战争的目的在于战胜敌人,一切策略的应用,都是为着这一目的服务的。因此,当战争形势发生变化时,迅速调整既定策略,以追求更好的效果,就成为一种必然。毛泽东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的策略变化,也正是如此。

1950年6月毛泽东还极力劝告党内同志不要急躁,切忌四面出击。然而,几个月后,随着朝鲜战争爆发,朝鲜人民军很快失利,中国方面不得不准备出兵,他马上就改变了此前对镇压反革命问题不甚积极的态度。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彻底清除国内反革命分子的“千载一时之机”。因此,中共中央10月8日正式决定出兵朝鲜,他两天后就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又称“双十”指示),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的工作。

毛泽东在决定出兵朝鲜的同时下决心镇反,自然有其攘外安内的现实需要。除前述各种敌视共产党的旧势力相当活跃以外,仅国民党特务的活动就对中共后方的安全与军事行动的秘密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而朝鲜战争的爆发,特别是美国及其联合国军的大举卷入,原本就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心理。特务分子以及各种不满中共政权的旧势力散布各种谣言,更是在许多偏远地区和农村造成了民众的惊恐不安。甚至,一些地方还发生了已经被剥夺的地主和旧富农进行反攻倒算的事件。最严重的地方,一个省里平均一个县就发生了七八起。在这种情况下,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贯道”等会道门组织的影响和作用,就自然而然地突显了出来。其不仅人数众多,而且许多地方的基层党政人员也都深陷其中,受其左右,从而不能不引起地方党政的严重不安。

由于各地农村都存在着这样一种社会基础,结果自然也就便利了国民党地下潜伏及派遣人员的反抗活动。在“双十”指示发出前后,仅华北地区就发生各种暴动十余起。作为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中心指挥机构,中央公安部这时明确认为,各地反动组织活跃异常的根本原因在于,反革命为数过多,而镇压不力。

但可以肯定的是,“双十”镇反,关键并不在于敌情突然严重,甚至也不是因为攘外必先安内的考虑。对于毛泽东来说,镇压反革命是共产党建政后早就决定必须要采取的重大步骤之一,唯一的考虑是适当的时机。面对即将到来的抗美战争的强大声势,毛泽东当机立断要求大张旗鼓地清除反革命分子,就是因为他认为这样的时机来到了。

对此,毛泽东这时对公安部长罗瑞卿有过清楚的解释。他说,在此之前为什么不能大量地镇压反革命?是因为时机不成熟,我们的财经问题还没有解决,同资产阶级的关系还比较紧张。如果我们在那个时候提出大量镇压反革命,是不合适的。现在情况不同了,财经问题基本解决了,抗美援朝战争也打起来了,因此,“你们不要浪费了这个时机,镇压反革命恐怕只有这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了。千载难逢,你们要好好运用这个资本,不仅是为了杀几个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为了发动群众。”

刘少奇随后的解释更为形象。他说:镇压反革命的运动为什么能够大张旗鼓地搞起来,关键在于有了抗美援朝战争。“抗美援朝很有好处,使我们的很多事情都好办(如搞土改,订爱国公约,搞生产竞赛、镇反等)。因为抗美援朝的锣鼓响起来,响得很厉害,土改的锣鼓、镇反的锣鼓就不大听见了,就好搞了。如果没有抗美援朝的锣鼓响得那么厉害,那么土改(和镇反)的锣鼓就不得了了。这里打死一个地主,那里也打了一个,到处闹”,“很多事情不好办”。

很显然,基于过去革命的经验,毛泽东相当了解,这种大规模镇压行动,不仅对反共的旧势力会有强大的震慑力,而且会对广大基层民众起到一种相当形象化的政治教育的作用,会极大地树立起新政权的政治权威。对于刚刚取得全国政权的共产党人来说,这一点特别重要。

大规模开展

1950年10月16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具体部署贯彻执行中央的镇反指示。随即,一场以打击特务、土匪、恶霸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为重点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展开。

12月19日,毛泽东看到中共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送来的综合报告。报告反映,在湘西地区的镇反中,先是存在着不敢“开杀戒”的问题,在开了杀戒以后,又出现了杀人过快过多的问题。报告对这些错误倾向提出了批评。

毛泽东复电黄克诚,肯定湖南省委的方针是正确的,并对全国镇反运动提出了指导方针:“对镇压反革命分子,请注意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在“稳、准、狠”这三个字中间,他强调最重要的是“准”。只有打得准,才能做到稳,也才能打得狠。

1951年1月,抗美援朝战争第三次战役胜利结束,朝鲜战局大势已定。毛泽东放手让彭德怀指导第四、第五次战役,自己只在最必要的时候,在关键的问题上,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者隔一段时间,向彭德怀问一问朝鲜战场的情况。他的主要注意力从朝鲜前线的军事斗争转到了国内的镇反工作。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起草了一两百份这方面的批语和文电。

镇反刚开始,有些地方的领导人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优柔寡断,行动不力。这时,毛泽东特别强调要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

1951年1月17日,他看了中共中央中南局转报的湘西解放军第四十七军关于镇压一批匪首、恶霸、特务的报告,立即转发各中央局、分局负责人,充分肯定四十七军的做法,指出:“只有如此,才能使敌焰下降,脱离群众。”“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不应杀者,当然不杀)。” 1月23日,毛泽东转发广西镇反报告时又指出:广西军区在剿匪工作中,曾经犯过右倾错误,宽大无边,“以至匪祸猖獗,达于极点,土匪越剿越多,人民受害极大”。后来他们纠正了这种错误,“情况就完全改变过来,匪焰大降,民气大伸”。

毛泽东在注意纠正宽大无边的同时,又及时地提出镇压也应当有边,无边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防止在纠正一种倾向的时候可能出现的另一种倾向。

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主持召开有各中央局负责人参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重要事项。在毛泽东起草的会议决议要点中,对镇反运动作了五项规定:“(一)判处死刑一般须经过群众,并使民主人士与闻。(二)严密控制,不要乱,不要错。(三)注意‘中层’,谨慎地清理旧人员及新知识分子中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四)注意‘内层’,谨慎地清理侵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十分加强保密工作。(五)还要向干部做教育,并给干部撑腰。”

从此,镇反就分为外、中、内三层区别进行。外层,指社会;中层,指军队和政府机关内部;内层,指党内。

镇压反革命的对象,主要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门等五个方面中的反革命分子。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使镇压反革命斗争有了法律武器和量刑标准。这方面的政策,被概括为: 首恶必办,胁从不问,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立功者受奖。

镇反工作全面铺开以后,各地进展情况很不平衡,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大城市相对滞后。

毛泽东在转发北京市委镇反计划的批语中指出:“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的工作,一般说来,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主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批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

3月13日,一个严重事件在山东军区发生了,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在一次会议上被惠民军分区政治部的一名副科长刺杀。经查,这个副科长在历史上曾向敌人告密出卖过两名共产党员,镇反中被群众检举,因而行凶报复,并当场自毙。

这一事件,在党内引起了震动。这样的高级干部被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所刺杀,为过去所少见,在新中国成立后更是首例。3月18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黄祖炎被刺杀事件的通报,要求党和军队的各级领导务必注意:(一)严防反革命的报复。(二)必须认识党内、政府内和军队内已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混进来,绝不可认为太平无事。现在就应开始注意这个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的纯洁和安全,“绝不可优柔寡断,姑息养奸”。

毛泽东及时而周密地作出部署,这对于保证党政军首脑机关和公安部门在镇反运动中的安全,十分重要。自此以后,再没有发生像山东军区那样的事件。

镇压反革命,采取了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在城市在乡村都大张旗鼓,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广大人民群众控诉、检举和自动捕捉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是这一运动的显著特点。许多潜伏特务、血债累累的恶霸分子被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纷纷落入法网,受到严厉惩处。镇反运动很快在全国形成高潮。

但在运动中,出现了量刑不准,有些不该杀的杀了,不该抓的抓了,以及扩大了镇压范围等“左”倾偏向。这种情况,一经发现,毛泽东就及时提出,引起各地注意。1951年3月30日,毛泽东在一个批语中写道:“山东有些地方存在着劲头不足的偏向,有些地方存在着草率从事的偏向,这是全国各省市大体上都存在的两种偏向,都应注意纠正。特别是草率从事的偏向,危险最大。因为劲头不足,经过教育说服,劲头总会足起来的,反革命早几天杀,迟几天杀,关系并不甚大。唯独草率从事,错捕错杀了人,则影响很坏。请你们对镇反工作,实行严格控制,务必谨慎从事,务必纠正一切草率从事的偏向。”

谨慎收缩

从1951年5月起,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实行谨慎收缩的方针,集中力量处理积案。为实行这一方针而采取的首要措施,是收回原来下放给下级的捕人批准权和杀人批准权。

为实行谨慎收缩方针而采取的另一重大措施,是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政策。

在前一阶段镇反工作中,逮捕并迅速处理了一大批犯有死罪、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群众拍手称快,对嚣张一时的反革命破坏活动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但是,杀人多了,即使都是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也总会在社会的一部分阶层中引起不安,甚至会丧失社会同情。

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政策,就是为解决这个矛盾而提出来的。“死缓”,在古今中外的法典里,找不出这样一种刑名。它虽然仍属于死刑,但与死刑有重要区别。这是毛泽东的一个创造。后来,“死缓”就作为一个重要的刑名,写入法律,在中国实行。

上述两项重大而有力的措施的提出,从根本上防止和纠正了镇反高潮中曾在一些地方发生的乱捕乱杀的“左”的偏向,从而保证镇反运动的健康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毛泽东提出的两项重大措施,1951年5月10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会议作出一系列重要规定:关于杀反革命分子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内,农村不应超过人口的千分之一,城市一般应低于千分之一,以千分之零点五为适宜。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严格掌握捕人和杀人的批准权。对于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大部实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认真清理反革命罪犯的积案。抓紧对外国反革命分子的打击。普遍组织群众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农村以乡为单位,城市以机关、学校、工厂、街道为单位,经过人民选举组织之。

这时,全国范围的镇反运动已进行了7个月,形成了一套明确的工作路线,这就是:“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加,统一计划,统一行动,严格地审查捕人和杀人的名单,注意各个时期的斗争策略,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坚决地反对草率从事的偏向。”

1951年9月,第四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估计,全国及大部分地区,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已经进行得彻底或比较彻底了。毛泽东审阅会议决议草案时,又加写了一句话:“在镇压反革命确实已经达到了彻底程度的县、区、乡及某些市区,即应结束镇压反革命的运动,转入经常的对暗藏反革命分子作斗争的工作。”

到1951年10月,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它以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打击国民党政府在大陆的潜伏力量和各种流氓、黑社会势力,安定社会秩序,发动并教育群众,这对巩固刚刚建立不久的人民政权起了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镇压反革命,采取了大规模政治运动的方式,集中解决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上的残余势力以及各种匪患、黑社会势力等等。这是在新中国刚刚建立、政权尚未完全巩固、法制基本没有建立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要选择。运动中出现过一些偏差,包括错杀、错捕等。这些偏差一经发现,便及时地加以纠正,基本上保证了运动的健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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