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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清咸丰十年)中法《北京条约》的签订,使法国传教士得以援“传教士可到内地活动”的条款进入中国内地活动。四川东部土家族及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酉阳州,就是法国传教士进入中国内地活动最早的地区之一。
1862年(清同治元年),法国教士邓司铎到达酉阳州,并在城外小摇坝修建了“公信堂”。他打着传教的旗号,收罗痞匪,设置教民武装,强征租税,胡作非为。后来,法国教士李国(又名李国安)来到酉阳州,继续组织痞匪武装,横行乡里,谋财害命。当地忠厚居民何大发因拒绝强迫入教而身遭毒打,又被迫杀猪纳款,赴教堂请罪赔礼。嗣后,在李国的纵容唆使下,痞匪刘明剑率教民数十人竟血洗何家,杀死何大发之父等20余人,并将何大发之妻轮奸致死。事件发生后,何大发到县衙控告教士、教民的暴行,但这些歹徒却在法国教堂的庇护下逍遥法外,地方官府无奈其何,以致民、教纠纷日积,民众愤懑难平。
1865年2月27日,酉阳四乡民众在农民刘胜超的率领下,一举捣毁“公信堂”;酉阳城内民众也群起响应,一举捣毁境内教堂,举旗持械游行街内。8月29日,法国传教士玛弼乐与当地土家族头人冉从之发生口角,洋教士的盛气凌人激怒了当地民众,致使双方发生斗殴,玛弼乐被殴毙于城隍庙,是为第一次酉阳教案。
教案发生后,法国驻华公使柏尔德密一方面于10月16日照会清廷总理衙门,强令速办酉阳教案,另一方面则扬言要派兵入川平息教案。清政府十分惧此,急忙将当地的知府、知州撤办,又将刘胜超、冉从之等予以逮捕,并将冉从之杀害,将其余人则或刺配充军,或久禁监狱。1867年6月,地方官在血腥镇压当地民众后,又与教会订约,赔偿白银8万两,酉阳知州胡圻还多次亲赴教堂赔礼道歉。
第一次酉阳教案的屈辱了结,使法国传教士更加有恃无恐,故其横行霸道、鱼肉乡民的暴行越来越多,因而事隔4年后,终于导致了第二次酉阳人民反教怒火的爆发。
1868年(清同治七年) 12月,酉阳城入教的无赖痞匪龙秀元逼勒朱永泰退婚,并率教民多人闯入朱家抢掠财产,焚毁房屋,这激起了公愤;另有民团骨干何彩之母曾遭教士毒打,并被教士、教民轮奸致死,这使得民团中久蓄打教呼声,由是酉阳州民团的团民乃聚众而起,于1869年1月2日焚毁了火石垭教堂,继而捣毁并焚烧了城内的天主教大教堂,躲在堂内的教士李国亦葬身火海。酉阳各乡民众及毗邻的贵州民众闻讯亦纷纷赶来参加,故声势浩大,聚众达万人之多,先后又焚毁毛坝教堂,捕杀作恶多端的教民多人,是为第二次酉阳教案。
事件发生后,法国署理公使罗淑亚于2月28日即向清廷总理衙门提出派员会同法国所派人员赴酉阳处理教案,总理衙门以该州土民强悍,恐酿成意外之变而予以拒绝。3月3日,罗淑亚派出翻译官赴总理衙门,声言若不允诺派员办案,就须按其所提出的四项条件处理,并限6日前了结。此四项条件即:将该案首要人犯必须在犯事当地发落;其余人犯发遣离境;赔补教堂及教民所失之物;在川东主教所管教务之处张贴和约条款。3月12日,罗淑亚又向总理衙门提出派钦差赴酉阳办案、将酉阳积惯作恶之民立予发遣、照失单赔补教堂损失财物、张贴和约条款等五项要求,扬言如不照要求办理,即行回国,然后由法国水师提督自行主张,诉诸武力,言罢便悻悻而去。
清政府统治者惧怕洋人的武力威胁,慌忙将酉阳知州胡圻撤差,改派田秀栗接任州牧,并饬命其率兵前往弹压。3月20日,又命成都将军崇实、四川总督吴棠迅速了结酉阳教案。在清政府强力胁迫下,酉阳民团被迫散众缴械。然而教士与教民却纠党报复。3月25日,纸房溪教堂的法国教士覃辅臣等纠集教民,在当地施暴虐杀平民18人,焚屋10余处;4月20日,他又纠集教会武装再次进行报复,杀死平民100余人,焚房100余间,并穷凶极恶地支解秦心元、魏三元等6名百姓的肢体,将平民黄老万灌油点燃活活烧毙,一时间酉阳城内尸身狼藉,火海一片,其状惨不忍睹。9月25日,酉阳州绅民忍无可忍,乃联名呈奉公禀,历数洋教士残民暴行,要求清政府为民伸冤。10月23日,清政府派李鸿章到成都查办酉阳教案。11月2日,法国公使罗淑亚再次向总理衙门提出严重抗议,声称要带兵船入川,并于10日出京赴沪调集兵船。当李鸿章早已于12月9日抵达重庆着手查办酉阳教案之际,罗淑亚竟于12月23日仍率兵船4艘由沪溯江而上。在法国武力威胁下,李鸿章赶忙于1870年1月1日将酉阳教案的所谓主犯何彩等人押到重庆绞杀,并颁发告示,严禁人民有任何反教活动;29日,与罗淑亚在汉口进行交涉,答应支付白银3万两,以赔偿教堂、教民的损失。
酉阳教案虽然被清政府武力镇压下去了,但酉阳人民的英勇斗争精神,却使法国传教士大为胆颤心惊。古洛东《圣教入川纪》曾叙述当时“教士在酉(阳)、秀(山)、黔(江)等处所受之苦,风波之猛,致命之众,难以枚举”。事过若干年后,传教士们仍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