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群众工作是毛泽东领导全党取得胜利的法宝
回顾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史,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是依靠群众工作起家的,也是依靠群众工作发展壮大的。可以说,做好群众工作,动员一切力量组成浩浩荡荡革命大军,是中国共产党取得中国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一个法宝。而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其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也就是服务人民的历程。
一 党的力量植根于人民
毛泽东真正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始于五四运动。可以说,五四运动催发了他对人民群众重要性的认识。当时,他在《湘江评论》上发表了《民众的大联合》等文章,认为解决中国问题的一个根本方法,“就是民众的大联合”,看到了一切力量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之后,毛泽东进一步主张劳农专政,并从理论上找到了依据。
虽然毛泽东是党内较早认识到民众力量的领导人之一,却不是最早认识到农民力量的领导人。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毛泽东和早期中共大多数党员一样,主要是根据共产国际的要求,投身于工人运动。但由于当时中国工人阶级的力量还比较弱小,屡屡遭遇挫折。这使得毛泽东逐步认识到,农民问题是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农民不起来革命,中国的革命是不会成功的。为此,他曾经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亲自到湖南5个县进行农村调查,写下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后来,又进一步认识到农民是中国革命的同盟军、主力军。发动群众,首先是发动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群众。
秋收起义失败以后,毛泽东开始探索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正是在这一探索过程中,他逐步认识到,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
当初秋收起义部队到达井冈山脚下的三湾的时候,老百姓看见来了兵,一个个都跑进了山里。毛泽东不得不派部队到山上去喊话,才把老百姓喊了回来。这使他认识到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没有群众的支持,就无法在井冈山立足。因此,从三湾改编开始,他就把发动群众,看作开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正是为了发动群众,他强调要开展土地革命,给农民以看得见的实际利益,吸引他们参加革命,参加工农兵苏维埃政权,同时强调部队要注意“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其目的就是要处理好军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依靠人民群众开展革命战争。正是通过这样的斗争实践,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一个浅显的道理,就是“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就在根据地立不住足”。群众工作,成了当时根据地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1929年,古田会议所作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的决议,第一条就提出纠正单纯军事观点。所谓单纯军事观点,就是忽视群众工作。这个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突出强调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应该说,这是毛泽东的重要贡献之一。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在中央苏区的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已经从初步的认识和起步阶段,进入了深入实践阶段,并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建立苏维埃政府之后,毛泽东对群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突破性的飞跃。在此前后,他写下了《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我们的经济政策》《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以及《长冈乡调查》等著名文章。
在领导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工作中,毛泽东尖锐批评了基层政府中存在的只讲扩大红军、扩充运输队、收土地税、推销公债,其他事情都不管的现象。他认为,我们既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又是群众生活的领导者、组织者。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要使他们从这些事情出发,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他告诫从事实际工作的党员干部,要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最重要的是“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等,以法律的形式把土地革命中实行的“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政策固定下来,并规定工农大众享有劳动和取得物质待遇等种种权利。
在制定这些政策的基础上,中央苏区还发动减租减息运动,动员群众开展互助合作等,大力发展生产,农民“不还租,不还债,不完粮,不纳税,工人增加了工资,农民分得了土地,好像解下了一种枷锁,个个都喜形于色”。过去老百姓常常吃不饱饭,现在挨饿的少了,吃肉的多了。特别是大部分人讨老婆也没有过去那么困难了。苏维埃政府还用许多办法提高工农文化水平,创办了苏维埃大学等多种形式的学校,同时开办了夜校、半日学校、补习学校、识字班等,使许多人都有了学文化的机会。而当时社会上一般工农家庭、小职员家庭的孩子,是读不起书、上不起学的。
二 升华为党的根本宗旨
红军结束长征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开始从理论上总结前一阶段群众工作的实践,并逐步加以梳理、升华。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经过井冈山斗争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在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逐步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完整科学理论。
1935年,针对“华北事变”使民族危机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中共中央在瓦窑堡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肩负起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力于建立最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
1937年5月7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上作了《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报告,明确提出要把“党的方针变为群众的方针”。
随后,在《论持久战》等一系列著作中,他强调了“人民战争”的思想,认为“战争的伟力”在于民众之中,人民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
在1939年2月20日《致张闻天的信》中,毛泽东首次提出“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中,他从“文艺为什么人服务”的角度进一步解释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纪念张思德的讲话中,明确强调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后来又进一步拓展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945年,党的“七大”召开,毛泽东在“七大”政治报告中,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更深层次上做了更加系统完整的论述,肯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的核心内容之一,认定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他阐明了党的出发点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他提出了衡量共产党人言论行动的最高标准,就是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党的“七大”正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进了党章,从而使其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同时,明确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是“一切为了群众”;党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一切依靠群众”;党的基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就要使党的各项政策都要反映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向人民负责,要求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我们党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后,为了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战争,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提出必须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于是,党中央决定改变抗日时期的土地政策,即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除了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之外,党和边区政府还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文化教育,把广大人民群众从文盲中解放出来。边区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发展,与国民党统治区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形成鲜明对比,当时国内外许多进步人士因此得出结论:中国的希望在延安。
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既组织革命战争又改良群众生活,在十分紧张、困难的情况下,争取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1947年3月,国民党调集34个旅23万人重点进攻延安,企图3个月内聚歼解放军于延安及其以北地区。当时,西北解放军只有2万余人,敌我兵力比例为10∶1。在这种危急的形势下,毛泽东却毅然拍板,“中央决定在陕北不走”,“中央率数百人在陕北不动,这里人民、地势均好,甚为安全”。这种底气正是来自相信群众与依靠群众。
从1947年3月到1948年3月的一年时间,党中央转战陕北十余县,行程1000多公里,先后住过38个村庄,在敌人重兵围追堵截下,如果没有群众的掩护和支持是难以想象的。而在3年解放战争期间,仅东北、华北和山东解放区就有320万翻身农民参军;东北和山东解放区出动支前民工900万人。在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中,解放区政府和人民群众为军队提供担架36万副,大车、小车139万辆,粮食6.9亿公斤,组织支前民工、民兵880万人。正如陈毅所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
三 新中国的关键词
新中国成立后,如果要找一个关键词,那就是“人民”。从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系列新名称就可以看出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比如,我们的国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叫“人民政协”,政权机关叫“人民政府”,司法机关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等。总之,“人民”成为了新中国最重要的关键词,这意味着新中国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任务基本实现,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做主,这就是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
新中国成立后,在法律、制度层面,对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给予了保障。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从而确立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因此,人民将这部宪法称之为“人民宪法”。
同时,在这一时期,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全面推开,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为整肃党风党纪,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针对革命胜利后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问题的整风整党运动以及“三反”“五反”运动陆续展开,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败分子,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纯洁了队伍,改善了党的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
党的“八大”以后,新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1957年,毛泽东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讲话,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强调“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需要区别对待和处理,从而奠定了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的理论基石,有助于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实现最广泛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
(原载《瞭望》周刊2011年第26期,收入本书时做了较大修改,重拟了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