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1月21日《新欧洲巴黎宪章》
1990年11月19—21日,欧洲安全首脑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32个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参加了会议,阿尔巴尼亚首次派出观察员参加。经过3天会议,上述34国首脑签署了《新欧洲巴黎宪章》。《宪章》认为,欧洲的“对立和分裂时代已经过去”,“尊重与合作”将成为欧洲各国国际关系的基础。《宪章》强调继续推动欧洲常规裁军谈判和欧洲建立信任及安全措施谈判的进程;强调各国之间加强经济合作;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此会议开幕前夕,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6国和华沙条约组织6国还签署了《欧洲常规裁军条约》和一项确认双方不再互为敌手的《22国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