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秦朝 正文

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

扫码手机浏览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思想领域内推行封建专政主义的产物。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欢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祝酒,称颂秦始皇平定天下,把分裂的诸侯国改为郡县,没有战争之患,自古以来无人可比。博士淳于越出来反对郡县制,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引起争论,丞相李斯认为法随时变,古制不能适用于今天,并指出以古非今的言论会惑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加以禁止。他建议除博士官藏书和秦国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杀头,以古非今的灭族;医药、卜筮、种树(农业)的书不烧;禁止私学,愿学法令的,“以吏为师”。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焚书的第二年,有两个方士一类的人物卢生和侯生,平日甚得秦始皇的信任,却背后“讥议”秦始皇“贪于权势”,并弃官逃走。秦始皇听说后大怒,下令追查,秦御史对在咸阳的方士儒生进行了审问,秦始皇亲自为其中的460多人定了死罪,下令坑杀在咸阳城郊。

焚书坑儒的做法极其残暴和愚蠢,它是封建专制主义一开始就存在的愚昧和残暴的一种表现。焚书的结果造成了对我国古代文化典籍的摧残破坏。

更多信息:

本文由谋略学网原创收集发布,转载请注明链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1.117.224.231:1009/qinchao/2020065946.html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