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为《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关于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协定》。冲绳位于日本本土九州岛和中国台湾岛之间的西太平洋上。1945年6月被美军占领,成为美国在亚洲最大的军事基地。1951年9月,日美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把冲绳交给美国托管。此后,日本人民和冲绳人民一直为反对美国占领冲绳、要求归还冲绳而斗争。1971年6月17日,日美就归还冲绳举行谈判之后,在东京和华盛顿同时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大纲。协定规定,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美国放弃在冲绳的一切权利与利益,日本恢复在冲绳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美日间所缔结的条约协定均适用于冲绳;允许美国按《日美相互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使用冲绳的设施和区域;在冲绳的“美国之音”广播设施可继续经营五年。1972年1月日美两国政府首脑在美国圣克利门蒂举行会谈,决定于同年5月15日将冲绳的行政权归还日本。美国在冲绳保留87处重要军事基地和军事设施,面积达286.6平方公里,还占有水域39处,空域15处。对此,日本人民强烈不满。尤其是该协定把中国的钓鱼岛等岛屿划人“归还区域”,引起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主权问题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