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州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
苏联各州人民代表苏维埃的执行和发布命令的机关。州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由州人民代表苏维埃选举产生,由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及委员会若干人组成,直接向州人民代表苏维埃和上级国家管理机关报告工作,每年至少要向州人民代表苏维埃、劳动集体大会和公民居住地报告工作一次,除必须在苏维埃会议上解决的问题外,有权解决属于苏维埃管辖的一切问题。州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根据州人民代表苏维埃及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和管辖机关的决议,领导本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召开州人民代表苏维埃会议,协调苏维埃各常设委员会的工作,协助代表行使职权; 制定并向州苏维埃提出本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州预算,采取措施实现计划和预算,向州苏维埃报告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组织执行州苏维埃和上级机关的决议和选民的委托,把执行决议和委托的措施与计划提交州苏维埃审查,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代表和居民; 可就自己权限内的问题作出决定和发布命令,这些决定和命令在全州领域内都必须执行; 有权撤销下级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的文件;在州苏维埃闭会期间,任免执行委员会处、局领导人的职务 (须征得上级国家管理机关的同意) ,事后提交苏维埃例行会议核准; 任免执行委员会处、局的其他领导人员、州属企业、机构和组织的领导人的职务(征得上级国家管理机关同意的、由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批准的各种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