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最后一公里”,谁是优秀的引路人?¾首届新浪财经·金麒麟最佳投资顾«问评选重磅开启,火热报名ï中~~点击查看>>
Ô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π会!
ⓓ 来源:d0;江苏证监Þ局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Æ决定
江苏λ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ਊ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bd;
ભ
ν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组事项进展
2021年5月22日,你公司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学州等15名交易对‾象持有的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4.00%的股权。2021年12月底,你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新能源)与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三方补充协议》《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完成后重组交易方案已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组事项进展,直至2022年1月24日才披露。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ćb; Ÿ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4月10日,你公司子公司大烨新能‹源与你公司关联法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大烨新能源以实际实现债权总额的95%受让南京明ω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债务人江苏铧景锆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6月28ê日才披露。你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规定。
૦ 三、ડ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事项
2022年5月8日,你公司子公司天津大烨零叁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大烨零肆船舶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船舶吊机改造ૄ合同》,但你公司直至2022年5月20日才披露。你૯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੨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认真લ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ˆ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é述监督管理措施ð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χ
▣2022年10∪月17日b2;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Ι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એ注(sinafinaönce)
新Ò浪财φ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AlΙ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