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榕泰(维权)∕广东榕泰或公司,证券代码:600589)发布公告称:“2022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分Āe;别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下发《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杨宝生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ਬ,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杨宝生先生立案”。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这已经是广东榕泰†憨第二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2020年5月22日,广东榕泰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5月15日,广东证监局对广东榕泰这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Ï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î民事赔偿责任的π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ç。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榕泰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此前ST榕泰因信息披露违Φ法违规,受到了行政处罚,故索赔条件为:(ST榕泰é维权入口)
1 、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Āf;日期间买入ST榕泰股票,ਜ且在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2Á、在上ૄ市后到2022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ST榕泰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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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祥兵律师声Õ明ćf;:
1、最ચ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ૡ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a1;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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