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谈“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人社部

发布日期:2022-08-25 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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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8月25日电 25日,中宣部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与成效举行发布会。针对个别企业机构存在的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的问题,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7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对禁止新冠康复者就业歧视作出细化规定和工作部署。具体可以概括为“一个不得、四个严禁”。

  “一个不得”,即: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并科学合理设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查询期限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ª查询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四个严禁”,即:严禁ਜ਼发布含有歧视新冠康复者内容的招聘信息,严禁以新冠病毒检测历史阳性为由拒绝招用新冠康复者,严禁在劳↓&#263c;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严禁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康复者。

  张莹介绍,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采取行政约谈、通û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有力措施,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张莹表示,8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加强就业歧视案件审理,依法受理相关诉讼,合理分配举证责Ñ任,▧提高司法保护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张莹强调,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 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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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Â: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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