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间,国常会提出“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ર营ਨ的个人ë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后,有人发出疑问:领养老金还要交税吗?
其实,这是混淆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的概念。目前,我国正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ઽ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团体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为Āe;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者构成了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共同承担的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
通常意义上的养老金,ç指的是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说是公共养老金领域。在我国,养老金的体系⇑bc;结构还不够平衡,公共养老金仍然占绝对主导。而此次国常会上送出的政策礼包,则针对的是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
领取基本养老金是不需要缴纳个ખ税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a0;得税。ü
那个À人养老金又是ૡ何ⓡ物?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ćd;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对于个人养老金的发展的定位,《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ੜ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ß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简而言之,在缴纳社保的同时d3;,þ职工也可以自ર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将来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同时领取社保的退休金和个人养老金。
在不少学界和业界人士看来,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需要税收优惠政策激励,这有利于提⊗升需求与参加积极性,扩大第三支柱覆盖率。《意见》也提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Ï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其实,在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出之前,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早已开始试点。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 ,在领取保险金时再根据当期税率缴纳税款。在♩试点时,税延养老保险采取领取阶段7.5%的实际税率,但这一税率被认为优惠力度不够。
此次国常会则提出,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ƒ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正如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લ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所说,7.5%的实际税率,大幅度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数量κ众多的中低收入者当前税率低于税延养Āe;老金领取时的税率,如果参加,不仅不能享受到税收递延的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税收负担。因此,大幅降低领取阶段的实际税率,鼓励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参与,扩大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
总的来说,领取常规意义上的基本养老金是不需要交税的Â,但是自愿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职工,则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缴费时,职工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享受了当期☏的税收优惠,在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则要按照3.5%的比例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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