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劣药“麦甘桔颗粒”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被罚44.78万元|四川省

发布日期:2022-10-26 15: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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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10月26日讯(记者 段思琦)½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麦甘桔颗粒”,被罚款44.7૨8万余元。

  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不符合Μ੒《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定,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应定性为劣药。

  根据《中ρ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270.1箱(324120袋),没收销售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的违法所得47799.50元,处违法生产、销售玄麦甘桔颗粒(批号:210910)货值金额的三倍罚款447801.27元。以上罚没款共计495600.77元。

  天眼查显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黎彪½,注册、实缴资本10000万元。自然人黎勇持有公司股份99%,成都市福长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

 ા 搜索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现૜,名为“玄麦甘桔颗粒”仍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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