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修改通过公司审批的申报文件 一保荐代表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

发布日期:2022-11-09 18:42:15

双十Κ一别人੒剁手你赚钱,飞天茅台等你拿!更有七大投资工具限时低价优惠,不容错过,[点击ਜ਼进入活动页面]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੦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关于对—于右杰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的决定

Ǝ

  于右ષ杰:ઝ

  经查,我⋅会发现你作为浙∠江野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擅自修改通过公司审批的申报文件,未按公司要求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第六十六条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ઠ下简称《保荐办法》)第¾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会决定认定你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ઐ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ï国证 监会&∴nbsp; 

⊇  20 22年11月4é日

24小时滚动ਯ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261c;in¥afinance)

新浪ⓣ财经®意见Â反馈留言板

ε

´All Righફ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关于 财经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