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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保险类હ纠纷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情况,并发布《北京金融法院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ø。
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保ò险类纠纷案件677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7.75%,ζ标è的总额达11.73多亿元,涉及保险公司共计41家。
北京金融法院表示શ,从保Φ险公司败诉原因看,主要集中于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a0;格式条款解释应以不利于制定方为原则进行解释、理赔协议显失公平等7个方面。
《白皮书》指出,目前保险行业治理及保险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质押贷款ર业务ⓢ规范化等方面。再保险纠纷中,ⓡ部分保险公司混淆再保险与共同保险,以“共同保险”之名行“再保险”之实等问题也应当引起重视。
同时,÷保证保险中“高利放贷”现象和涉嫌车险诈骗案件成为Æ了目前保险类案件审理中的难点Χ问题。
ϒ其中,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白皮τ书》指出经营模式ąc;存在三个重要问题。
一是银行保险两家联手“高>利放贷”,严重Õ侵害金融ટ消费者权益。
银行保险两家通过ća;捆绑销售的方式绑定消费者,通常银行贷款利息并不高,年息7%、8%不等,一般不超过10σ%。但贷款利息加上罚息、保费、违约金、服务费等费用后通常达到或远远超出24%,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ઍ息时,保险公司即以合法形式向法院起诉,这一系列费用最终由金融消费者买单。
二是保证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不清,™客观上存在规则漏દ洞Â。
实践中,存在保险公司利用规则漏洞,以小额、少量、散见的诉讼进行“试水”,企图憨获取法院支持,后以大额、多量、集¶中的方式,利用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裁判尺度不一¾,标准并不统一,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三是保险公司为P2P平台∨等જ渠道商“兜底”,存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
有的保险公司为P2P平台放贷提供保险,以极小的“保费”为资本,撬动大额资金池,极易引发连锁、衍生性金融风险。此外,保险公司的此种 行为存在绕过国ૉ家对P2P的监管,规避法૦院对涉 P2P案件的审查,实现不法利益的可能。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向૪保险企业建议,要畅通会商机制,加强与银保Ω监会沟通;建立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 另外,《白皮书》中列举了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机动车的认定、新冠肺炎疫情与保险理赔范围、保单中特别约定条款效力认定等È多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ćd;典型案件的导向作用,以审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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