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证券账户出借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 廖传明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发布日期:2022-05-16 16:11:05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ઢ时,全面,助您挖੭掘潜力主题机会!

 Ν 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2〕52号

  关于对⌋廖传明采取ï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60f;

  ”廖传明:≡

  经查,在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廖昌清的安排下,你将本人开立于华泰证券和安信证券的证券账户出借给廖昌清使用。其中,华泰证券“廖传明”证券账户出借行为起始于2018年12月12日并延续至检查日(2021年8月6日);઎安信证券“廖传明”证券账户出借行为起始é于2020ઐ年7月9日并延续至检查日(2021年8月6日)。

  ⓙ你将自己的证券账户出借给他人从事证券交易,有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你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Û完成上述出借证券账户的清理处置,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你应认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ò

  广੖东证ৄ监局

 ੘χ 2022年Ε5月6日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25a0;码关注(sinafinan√ce)

新ü浪财经&#263f;意见反馈૯留言板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Φ 版权所有

关于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