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券商员工违规买卖股票被罚

发布日期:2022-12-10 22:12:35

个人养老金正式实施,36个城市试点☼,23®家银行可以开户,您会参与吗?40家基金公司ઞ的129只产品,您中意哪只?欢迎参与调查! [点击进入活动页面]

  近期,监管机构密集处罚了多家券φ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

  12月⊃7日,广东证监局连发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位证券从&#25b3;业人员的违法买卖证券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同样在12ⓦ月7日,因个别从业人员长期违规买卖股票,河北证监局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600906.SH)保定莲池北大街营业部开出罚单,并对宋建华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ϒ监管措施的¯决定。

  另外在12月6日,深圳证监局Ó也对一ક位证券从业人员的违法买卖股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多ⓡ家券商¨员工被罚款,最高“没一罚一”ⓜ

  因违规炒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601066.SH)刘某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600999.SH、06099.HK)冯某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002736.SZ)王科迪被监管૊处以罚款。

  经查,2013年8月至2022年8月,刘某枝在中信建投清远清新大道营业部经纪、投资咨询和营销等岗位任职。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刘某枝筹集资金并控制、使用“ⓒ陈某霞”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46.18万¨元,亏损0.21万元。2019年2月至2022年4月,刘某枝筹ι集主要资金并控制、使用“冯某梅”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594.89万元,亏损3.38万元。

  另外,2017年8月至2022年9月,冯某伟在招商证券中山坦洲营业部柜台业φ务岗任职。2018年6月至2022年7月,冯某伟控制、使用其父冯某声的“冯某声”东莞证券账户,其母梁某梅的“梁某梅”东莞证券账户、“梁某梅”东方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和可转◑债,合计交易金额50▥59.84万元,盈利10.61万元。

  对此,广东证监局责令刘某枝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处以ü3万元罚款;没઼收冯某伟违法所得10.61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此&#266a;外,â国信证券一员工同样因违法买卖股票,被深圳证监局处以5万‌元罚款。

  经查,2019年ª6月至2022年2月,王科迪在国信证券深圳高新南九道证券营业部任⊇职,离职前任高级理财顾问。在任职期间,王科迪控制使用“刘某侠”证券账户、“尹某蒙”国信证券ઞ账户、“尹某蒙”东方财富证券账户交易股票。上述证券账户组总成交金额合计2487.45万元,亏损22.04万元。

  因员工违¬规炒股,财达证Ë券一营业部੐收罚单

  无独有૝偶,因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财达证券一营业部收罚‌单,∂一员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经查,财达证券保定莲池北大街营业部个别从业人员长期违规买卖股票,且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上述行为,合规自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管理♡薄弱,µ对股票异常交易情形缺乏有效监测,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失察失控。

  对此,ડ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部管理违法违规风险,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坚决杜绝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于2023年1月31日前Ν书面报告我局。”

  员工方面⊥,河北证监局指出,2015年至2017年宋建华在财达证券Ì保定莲池北大街营业部从∠业期间,违规操作宋传斌等人账户进行股票交易,构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发现,名为宋建华的证券从业人员目前仅有一位在财达证券任职。੊目੎前,其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登记状态为正常。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宋建华采取认定为不适当&#25b2;人选的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Ã。

  ”á年内券商频收违规炒Λ股罚单

  《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然而Β今વ年下半年以来,已有多∂位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

  11月14日,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发文指出,2008年7月至2015年11月供职于财达证券,期间曾担任投资બ部投资经理的郭兆纲,操作其妹妹的证券账户违法交易股票,最终被证监会“没一罚三”,并被采取了5年证Ζ券市场⊂禁入措施。

  8月3日,证监会官网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任时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交易事业部证券投资部投资经&#25bc;理等职务的孔典熠ô,在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控制使用其姨父的证券账户交易股票,交易金额合计约4557.43万元,累计亏损约1.3万元,被处以20万元罚款。

  “证券从业人员所在机构是专业从事证券交易和证券经营业务的单位,由于职务工作原因,可能掌握超出♤一般投资者能够了解的未公开信息,具备利用业务优势、信息优势甚至内幕信息参与股票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基础。”证监会表示,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市场公平性,保障普通投资者合法权益,立法机关最终仍保留了相关条款,在新《证券法》第四十条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263b;券。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સnafinÌance)

新૮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ö板

All Rતights Rese⊗rved 新浪公ˆ司 版权所有

关于 财经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