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投资经理、”交易员,♬还有谁有可能接触到账户交易信息?在查处趋同交易之时,IT技术人员∀或许同样值得防范。
5月25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管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因在履职中可以实时获取广发证券某自营账户交易指令等ੈ未ⓗ公开信息,遂利用未公开信息大肆交易,并明示亲属从事相关交易,从而招致监管处罚。
就具Í体交易情况来看,监管认定周某新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交易股票130只,交易金额1.09亿元,盈利281.3万元;明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交易股票85只,趋同交易金额263.47万元,盈利46.24万元。
对此,广东ਪ证监局认⊂为,周某新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构成利ਯ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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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监管不断严查下ú,业内因“老鼠仓”情况遭遇处罚的情况已少之又少。从以往案例来看,进行趋同交易的往☎往是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员等能够直接获取账户交易信息的人。
而ૢ在此次处罚中,券商技术人员在履职中获取自营账户信息,再进行趋同交易,这样的Ν情况在业内并不多见。
广东证监局指出,周某新将基于工作࠹特殊性所掌握的未公开信ભ息用于为自身或他人谋利,¸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本案处罚已经充分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最终,广东证监局∂对其做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并对明示他人交易行为ੌ罚款70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达到6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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