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退休后担任独董受贿超千万

发布日期:2022-06-02 08:19:19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nbs◙p≠Ë;董秘一家人

  近年来,因为未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独董已不鲜见Þ。但未料到,冒着职业风险拿▨点津贴的Ν独董竟然有一天也和受贿产生了联系。

  独董受贿超千万

  5月30日晚间,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的消息显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原督导员戴荷娣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Ý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Ι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戴荷娣利用担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徽³商银行董事长、督导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资金拆借、贷款审批、贷款核销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0.4567万元。2015年至2019年,戴荷娣利用担任云南省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他人收受财物人民币共计1225.079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戴荷娣生于1952年10月,1974年2月入党,1998年3月起历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党δ组书记、董事长、行长;2005年12月起历任徽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督导员;2008年12月任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徽商银行督导员;2013年1月正式退休。&nbsp℘;

੖  也就是说,戴荷娣担任ਬ颠富银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在其退休之ત后。

  值得注意的是,自œ2001年♠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以来,独立董事就成了资本市场的热ω词,“花瓶董事”、“明星董事”、“官员董事”一度成了独董的代名词。甚至有些人认为,独董是个只拿钱不干事的“肥缺”,其实,这是对独董的一种误解。

  当然,也不可否认,在庞大的独董群里,确实存在着既不出勤、也不出力的“花瓶独董”–签字、੧拿钱、偷着乐,这些人的运气好,公司没出过事,自己也没担过责。这只能说是他们暂时的幸运。另外,ð还存在“既不拿钱又不干事”的“挂名独董”,就算不拿钱,独董的法定义务一直在那儿,丝毫没有减少;独董的法律责任也一直在那儿,‌丝毫没有免除。

੡  事实上,´放眼整个资本市场,像上述“退而不休”还能受❄贿超千万的独董也是屈指可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荷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戴♫荷娣利用િ担任富滇银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戴荷娣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戴荷娣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庭审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ì 宣判ñ后,戴荷娣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þ

  将面临更多法律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关制度的完善以及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独立董事被追究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的事件频发,ਗ਼新的环境使独立董事履职面临更大的挑战与更高的风险,因此独立董事需要重视风险防控措施以隔离法律风险。&nb"sp;

  我国《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要求,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而独੪立董事违反法定义务时,需要面临的ਰ法律风险包括: 

  第一、 因欺诈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董事从事欺诈行为并使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董事必须对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即使公司没有ö因此遭受损失,董事也须承担将其所得利润返还公司的法律责任,独立董事也难逃追⌊究。&nbsp⊆;

  第二、&nbs¸p;因滥用公司È机会、信઺息或财产而获利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nbåsp;因受贿或秘密取得γ利润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四、ι 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除依法规定出庭作证或经ਊ股东会同意之外,独立董事对其因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等,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ð 独立董事应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注意义务,否则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25b3;、独立董事因错误信息而Φ做¼出错误判断的法律责任。

  而在以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披露的有💼关案例中,大多Ψ是是因为未尽勤勉义务,而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信息披露等独立董事容易受到追究的问题上,独立董事实际上居于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

  首先,虽然法律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享受同等的权利,但ભ实际上独立董事对Λ公司事务的参与程度、分配到公司的时间精力,以及实际上获取信∩息的能力都与非独立董事,特别是公司内部董事有较大的差异,但独立董事却被要求与非独立董事履行同等的义务,承担同样的责任。

  其次,独立董事参与公司事务的程👽度不足,由于信息不对称,独立董事一般不容易发现、识别风险。独立董事一般在上市公司以外有其他的职务,并不只在上市公司履职,且独立董事可ਜ਼以在五家以下上市公司担任相同职务。区别于内部董事,独立董事也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独立董事穷尽办法调查的情况下,也未必能够逃过监管部门的处罚。

  因此,为了更好地认识、控制和防范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遇è到的风险,在总结上述问题的基Û础上,提出以下独立董事履职风险防范措施,以૮供大家参考:

  (1)慎重选择上市公司‡。在正式η接受上市公司聘任前,应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和充分的调查研究。不仅应实地考察了解上市公司的股东资产设施、产品生产过程和管理水平,而且应分析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行业特征、违纪记录和诉讼及仲裁情况等。

  (2)积极࠹参加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参加独立董事的专门培训,主要目的是为了学习和掌握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功能,从而不断结合新出现的现实情况提高履职ઽ能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及独立董事自身的权益。

&#263b;

  (3)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享有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购买责任保险的权利。对于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അ责任保险可以在લ一定程度上减少独立董事自身面临的风险。

  (4)独立董事作为一个群体要加强◯联系和交流。增强独立董事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力量和社会影响力,增强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地位☏以及表态的分量。积极建议促成独立董事遴选库的建立和发展,以共同应对履职风险。

  (5)对于重要议案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对于公司关联交易、重大投资、收购兼并等议题,在正式表决前,应要求公司聘任独立的专业咨询机构对此进行独立Ð评੕估,独立董事应当与评估机构保持密切&#263c;联系,随时关注其作出专业结论的依据。根据以上的评估结果作出理性的投票。

  (6)不能一味刻意追求董事会“全票通过”的结果,对于确实存在问题或有充分理由质疑的董事会议案,一定不能随意签字É,做好发表异议意见的准备。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会前应当进行联系和沟通,Γ保持一致行动,切实摆脱大股东、经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ffe1;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新↔浪Ï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ç

All Rights Resο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关于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