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期间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 广发证券一员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发布日期:2022-06-09 17:47:24

  👽炒股就看金ચ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2▥〕62ઞ号

  关于对÷张俊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੭定

 Å 张&#263f;俊:&nⓔbsp;

  õ经查,你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ણ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由你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改)第十条ਫ的规定。按照《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  认定张ⓒ俊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ઞ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ઙ ω广东证监局

  2છ•022年5月ળ26日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ç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²ncΙe)

新浪财经Ρ意见ƿ反馈留言ઘ板

Al′l Rights ResΑ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੭

关于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