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μ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τ d3; 来源:江苏证监局×
江ળ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海证投ઠ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Ó
<苏→州海证投资管理有限É公司:
π经查,发现你公 司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能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你公司જ作为长安信托-至德债券投资(稳健26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顾问,在从事相关服务活动时,未能严格执行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未能妥善保管相关业务的决策程序、指令下达等业务过程资料,反映出你公司在投资决策、投资运作等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环节存在一定缺陷,未能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û》(证监会令ਠ10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
二是未履行向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的义务。你公司原股东于2020年9月16日退出,未及时向基金业协会Ý报送新股东信息,违反了《办法》第七条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业务流程管²理。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Õ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ñ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ઍ∇证监局
20લ22年Μ6月29日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í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ćb;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ϒ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All ∝Rights Resú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