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22年行程已过半。今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全系ò统ਨ严监管态势持续覆盖保险业。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自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银保监全系统共披露涉及ી保险相关事务罚单965张,共涉及金额1.72õ亿元。
从公司类型上看,财险公司受罚Ö金数额居各类公司之首,其次为人身险公司、中介机构、相互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公司及康养类保险公司;上述各类公司被罚金额分别为6594.41万元、4753.02万元、1201Ąf;.03万元、645万元、104万元及86.4万⌉元。
从惩处力度上看,监管层对机构及个人违规行为的处罚进一步加强,上半年共开出50万元以上大额罚单36张、100万元以上罚单👽3张、150万元્以上罚单1张;同时,共有17位严重违规的从业人员被禁入行业,3位违规事项负责人员被撤销任ૠ职资格。
此外,作为保险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仍有多家金融及汽车等保险产品搭售机构因销售不规ો范等问题遭监管追责。数据显示,上半年,除保险及保ç险中介机构外,银保监全系统还ચ对33家银行机构、14家汽车销售服务机构及1家信托机构的保险销售违规问题作出处罚决定,涉及金额共计1726.18万元。
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财险公司所受罚单金额依旧为行业各类公司之首。其中χ,共有269家财险机构受罚、318位涉事相关人员遭遇追责,共涉及罚单ⓩ金额6594.41万元∗。
从处罚力度上看,财险业共收50万元以上机构罚单16张,机构罚单金额共计5456.41万元,平均数额为20.28万元/张;共收10万元以上个人罚单19张,个人罚金共计1138万元,平均数额为3.58万元/张;同ÚΣ时,另有2家机构被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2名从业人员遭遇禁入处理,1名负责人Ð遭遇撤销任职资格。
从违规事由看,财险公司所涉材料造假及经营规范问题较多。如被罚的269家机构中,共有ੈ122家违规事项与“提供虚假资料”相关、97家与“未依法履行职责”相关,以及38家与“违规经营”相关。具体来看,上述事由中的常见具体行为则包括虚列薪酬及费用套取资金、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及保险费率、予以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以及超时赔付等。
此外,财险公司在行业“王牌”业务车险上也多有违规行为。数据显示,财险业上半年共有17家机构及22位从业人员因车险相关业务存↑在违法行为受银保监全系统处罚,涉及金额共计542.1万元;同时,另ã有11家汽车销售机构因违规搭售车险产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原因遭受处罚,罚金共计43.08万元。
从违规事由看,上述机构主要问题集中于“未依法履行职责”,50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事由中共有42条ડ与之相关。而实Β际操作中,各机构及从业人员“未依法履行”的具体职责则各有不同,既包括利用汽车、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等交强险业务搭售商业险,违规承保省外异地车辆等销售环节的违规行为,也包括遗失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未及时更新许可证等经营问题。
同时,多地监管局曾三令五申强调的“个别保险公司拖延或拒绝承保机动车交强险”问题也曾多ਨ次出现。数据显示,车险相关罚单中,共有8张罚单与交强险问题有关,其中,厦门银保↑监局就曾就“拒绝和拖延承保车辆交强险”问题处罚富邦财险及国寿财险厦Ąf;门分公司,对两家机构各处罚款15万元,同时向相关负责人追责5万元。
上Δ半年,人身险业共有234家机构及374位从业ો人员遭遇行政处罚,罚单金⊇额总计4753.02万元。
从处罚力度上看,人身险业共收50万元以上机构罚单15张,机构罚单金额共计3868.62万元,平均数额为16.π53万元/张;共收10万元以上个人罚单7张,个人罚金共计884.4万ο元,平均½数额为2.36万元/张;同时,另有2家机构被要求整改,13名从业人员遭遇禁入处理。
从违规事由看,人身险公司所涉“假”问题及违规经营问题同样严重。如被罚的234家机构中,共有146家机构涉઼及未依法履行义务、88家涉及披露虚假信息及提੪供Ó虚假资料、14家机构同时涉及上述两项违规行为。
同时,部Æ分人身险公司存在内控不健全问题。上半年,人身险业共有21家机构因内控管理不到位遭遇行ફ政处罚,5位机构负责人因监督不力遭遇追责,具体违规事项包括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不规范等。数据显示,各级分支机构中,内控问题主要集中于中心支公司,作为一级分支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的分公司、支公司该类问题较少。上述涉及明确内控问题的21Ψ家公司中,共有6家分公司、5家支公司,剩余10家均为中心支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人身险公司所收罚单数量及金额虽均低于财险公司,但数额超百万 的“巨额”罚单及涉及禁入行业、撤销资格、停止新业ⓜ务等处罚的“顶格”罚单多Ąf;集中于人身险公司。
从罚金数额看,上半年保险业超100万元的ⓙ3张罚单中有2张来自人身险公司。公开信息显示,上述两张罚单分别来自国寿陕西分公司及国寿宁波分公司。其中,国寿陕西分公司就因Āf;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团险业务数据记录不真实、银保业务信息记录不真实、新领许可Α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领营业执照、个人代理人执业证注销不及时5项违规行为遭遇154万元罚款,其员工校某、赵某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及5万元。
从惩处力度上看,上半年遭遇“禁止进入相关行业”处罚的17位从业人员中共有13名来自人身险公司。公开信息显થ示,富德生命人寿员工张某、何某,泰康人寿员工周Ð某,新华人寿员工张某、谢某、孟某、廖某、李ℑ某、陈某,人保寿险员工张某、李某、陶某,以及中国人寿员工万某,在上半年都曾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数据显示,上述遭遇禁业处罚者多存在非法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等恶劣行为,涉及金额大、情节严重。如新华人寿重庆所涉内部管理、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一案中,时任新华人寿重庆员工谢某等6人就曾于∇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ä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盛云大山”产品,帮助盛云穆迪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收公众存款,被法院裁定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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