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0日,广西桂东电力(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东电力或公司,证券代码:60031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因调查工Ξ੨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2019年、2020年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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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桂东电力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9年发生的多笔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被广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2022年1月2Θ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ਫ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É额损失部分的佣૪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桂东电力受损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桂东ૢ电力维权入口ζ)
ਮ 1、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买入桂东电力股票,且在2022年1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ê
2、在2019Ċa;年4月27日ઙ至2022年7月19日期间买入桂东电力股票,且在2022年7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憨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Ν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êá祥兵律师声明
1、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ς将根据证监会调查à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Τ理,在投资者ਠ获ϒ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ƿ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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