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腾邦集团被责令改正

发布日期:2022-08-10 17:48:31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

 ৻ 来源:深圳É证监局

ਨ  深圳证监局关于ñ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Β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પ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ઍ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੫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૯  深圳证œ௄监局

  2022年8月8§日♩Ë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ਲ਼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263a;in∉afinance)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All Rights Reserved 新&#263f;浪公司Ç 版权所有&#ffe0 ;

关于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