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发文:创新医疗器械不实施带量采购|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2-09-05 09:18:41

转↓自‎:财联社

财联社消息,9月3日,医保局对外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੦55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指出,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根据历史使用量,结合临床使用情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确定采购量。ર由于创新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尚未成熟、使用量暂时难以预估,尚难以实施带量方式。在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根据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带量比例,在集中带量采购之外留出一定市场为创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空间。

࠷ ê 答复ª全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û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55号建议的答复

原Ò标题:医保局发文:创新∃医疗器λ械不实施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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