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把人分为四等

的,元朝把人分为四等:蒙古人、南人、北人和西域人。其中,蒙古人是最高等级,享有最高的政(zhèng)治(zhì)和经济地位。南人和北人则分别为第二和第三等级,而西域人则是最低等级。这种等级制度在元朝的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影响了人们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